12項公安交管新舉措11月20日施行 考駕駛證不再設年齡上限
新湖南客戶端10月30日訊 日前,公安部持續推出“異地辦”“便捷辦”“網上辦”等三個方面12項公安交管優化營商環境新措施,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實施。其中,在實現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通考”的基礎上,推行摩托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擴大機動車免檢范圍,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證申請年齡,為更好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證70周歲的年齡上限。對70周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證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保證身體條件符合安全駕駛要求。
責編:楊雅婷
來源:新湖南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