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發熱病人就診的通告 第11號 根據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的相關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研究,決定從2020年2月13日18時起,全市范圍內所有發熱病人一律到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治療;沒有設立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藥店不得接診發熱病人和銷售退熱藥物。 特此通告。 婁底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 責編:楊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