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令第9號
婁底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揮部令
第9號
當前,各企業單位陸續復工復產,餐飲、零售等個體工商戶相繼營業,春運返程高峰即將來臨,為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和開門營業,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轉,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發布命令如下:
一、積極組織推動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
(一)尊重復工復產自主權。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的具體時間自主決定,各行政主管部門原已制定的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復工復產的審批、管控措施一律取消。
(二)實行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報告制度。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以前,必須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復工復產實施方案,全面登記本企業、個體工商戶所有人員信息,建立臺賬,復工復產前一天向所在園區、鄉鎮街道和本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三)鼓勵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盡快復工復產。對擴大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產能的企業,可先擴產再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四)做好防護物資保障。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前要備足口罩、消毒藥水等防護物資,滿足生產、經營期間的防護需要。
二、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企業、個體工商戶、公共服務單位應參照《婁底市防控指揮部關于印發婁底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婁疫防指〔2020〕7號)精神,落實各項防護措施。
(一)嚴格核查員工情況。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前要詳細掌握和了解每名員工的健康狀況、節假日期間出行和參加集會聚會等情況,排查確認職工是否來自疫源地,近期是否旅居疫源地,是否與來自疫源地人員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過密切接觸,是否有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等相關癥狀。有關情況經職工本人確認后登記造冊,實行臺賬式管理,確保全員覆蓋、不漏一人。對存在感染風險的員工,在未經醫療機構確認健康之前,一律不得復工。
(二)嚴格開展消毒和安全檢查。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前,復工復產后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要對車間、門店、會議室、樓道、電梯、食堂、宿舍、澡堂、衛生間等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消毒,重點區域要多次消殺,對生產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并由專人督促落實。要加強開窗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要每日對全體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體溫檢測,如有發熱、咳嗽、呼吸困難的情況,立即安排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崗。企業要堅持信息登記制度,每日對進出車輛、人員、消殺毒防疫情況進行登記,對外來人員,在做好防護措施后方可接洽。一旦發現員工有確診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送指定醫療機構救治,迅速向所在園區和鄉鎮街道報告,并停止生產,逐個核查其接觸的人員,排除感染風險后方可恢復生產。
(三)嚴格落實員工防護措施。企業生產經營應盡可能地減少人員聚集,細化作業單元,分開作業,嚴禁串崗,員工人數較多、生產空間密閉的企業,應組織分期分批作業,盡可能降低人員密集程度。所有員工一律佩戴口罩上崗,使用后的口罩按照市防控指揮部下發的《特殊有害垃圾處置規范》處理。企業員工就餐應采取分餐措施或者按班組分批錯時開餐,提倡打盒飯,避免面對面就餐。要嚴格食堂衛生管理,對餐具、桌椅、廚房設施設備在就餐前后都要消毒,廚房工作人員要穿工作服、戴衛生帽,做好防護措施。員工住宿提倡單獨或分散安排,嚴格搞好消毒措施,勤通風、勤搞衛生。
(四)嚴格實施“防控科普進車間到員工”。各縣市區、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和市行業主管部門要通過下發通知、現場指導、發放資料、微信公眾號推送等方式,加大對所屬或所監管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疫情防控科普教育的推進力度。企業要以車間、班組為單位,通過發放宣傳資料、開展防疫知識學習,在企業進出要道、車間、食堂、會議場所等醒目位置張貼通告、懸掛宣傳橫幅,在企業QQ群、微信群開展溫馨提示等方式,切實提高員工的自我防范意識。
三、切實加強對企業復工復產的支持保障
(一)有序恢復交通物流。除和外省接發有困難的外,所有省、市、縣際和縣內道路客運班線及水上客運班線恢復運行,所有城市公交恢復正常運營。嚴格落實交通運輸公共服務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風等防護措施。加強對公共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和旅客的引導管控,對體溫超過37.3℃的乘客要按要求第一時間移交衛生健康部門。嚴禁擅自阻斷公路交通網絡,嚴格落實交通運輸部“一斷三不斷”要求,即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公路交通網絡不能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能斷、必要的群眾生產生活物資通道不能斷。為阻斷疫情傳播必須設卡的要經省公安交通部門批準同意,未經批準同意的一律撤銷。
(二)確保正常的城鎮運行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積極鼓勵引導餐飲、住宿、商場、超市等生活性服務行業開門營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處理各類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和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狠抓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加強廣場、公園、道路、小區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定期消毒,分類處理生產生活垃圾,消滅衛生死角。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工信、人社、財政、稅收、金融等部門要認真落實省里各部門出臺的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政策措施,加強對企業經濟運行的監測協調,加大對復工復產企業融資、用工、獎補、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著力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縮短審批備案流程,簡化申報材料,建立綠色通道。各級政務服務窗口要暢通辦事渠道、延長服務時間、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
四、嚴格落實工作責任
(一)強化企業、個體工商戶防控主體責任。企業要成立由法定代表人擔任組長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個體工商戶也要明確專人負責,強化防控責任,層層落實到崗到人。
(二)強化屬地和部門責任。一方面,各縣市區、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各產業園區要擔好主責,督促、指導、協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強化防控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強對企業復工復產的幫扶力度,對重點企業派駐專門工作組,協調解決其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支持企業滿負荷生產擴產。
(三)實行信息日報制度。各復工復產企業、個體工商戶每天下午5點前要向所在園區、鄉鎮街道和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報告員工數量、健康狀況和防控工作落實情況。
(四)嚴格責任追究。加大監督問責力度,對在企業復工復產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公職人員,嚴肅追究責任;對因防控工作落實不到位、瞞報漏報疫情,造成一定影響或社會危害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婁底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6日
責編:楊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