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養老收費,請你提意見!養老機構調整收費須提前1個月告知
今日,記者從湖南省發改委獲悉,《湖南省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于近日發布,并廣泛征求意見。為了規范養老機構的收費問題,《辦法》指出,合同期內退養的,原則上按實際入住天數收費。同時,《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公辦養老機構的床位費、護理費調整間隔不少于3年。
經濟困難的孤寡老人,床位費按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
據悉,《辦法》適用于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辦理登記備案,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
《辦法》明確,養老機構服務收費實行分類管理?!叭裏o”(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實行免費政策。
對其他經濟困難的孤寡、失獨、高齡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的養老服務,其床位費、護理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伙食費按照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對完成保障對象的供養需求后仍有空余床位的,可對社會開放養老服務,其床位費、護理費收費標準可在困難群體基礎上適當上浮,收入主要用于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能力等,并接受政府部門監管。
同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門醫療服務,采取“醫藥服務價格+上門服務費”的方式收費。提供的醫療服務、藥品和醫用耗材,適用本醫療衛生機構執行的醫藥價格政策。上門服務費由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綜合考慮服務半徑、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關系等因素確定。
合同期內退養的,原則上按實際入住天數計費
《辦法》也指出,合同期內退養的,原則上按實際入住天數計收費用。合同期內因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屬(代理人)原因,需要離院但不退養的,由養老機構和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屬雙方協商并以書面合同方式確定。
同時,公辦養老機構的床位費、護理費調整間隔不少于3年。其他養老機構的床位費、護理費調整間隔應在合同中約定,調整間隔一般不少于2年。養老機構調整伙食費標準,應充分考慮對入住老年人的影響,調整間隔期一般不得少于6個月。
養老機構調整服務收費的,須提前1個月告知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屬(代理人),聽取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屬(代理人)意見。并應與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屬(代理人)重新簽訂或調整書面服務合同。
此外,養老機構床位費、護理費原則上按月計收,一次性收取最多不得超過半年。同時,應按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和相應網站公示養老機構基本設施與條件、服務內容與等級、收費項目與標準、定價主體、收費依據、12315價格投訴電話等信息,建有門戶網站的同時在網站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入住老年人和社會監督。
責編:楊雅婷
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