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正式立法禁“大數據殺熟”整頓互聯網亂象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20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①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信息推送、商業營銷,應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②處理生物識別、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跡等敏感個人信息,應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③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責令暫?;蛘呓K止提供服務。這意味著,近年來讓人不勝其煩的“大數據殺熟”這一亂象在法律層面被禁止。
國家為什么會突然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呢?讓我們看看網民的遭遇:
(圖片來源于網絡)
目前“大數據殺熟”現象已經是屢見不鮮了。就現在的網絡技術而言,商戶可以精確掌握顧客的信息,可以根據后臺數據算法有針對性的個性化推薦。我們相信技術無善惡,但技術不能用于作惡,部分平臺利用用戶數據,對忠實用戶及經濟水平較高的用戶(比如用蘋果手機則被系統默認為經濟水平較高)展示高價,以此牟取不當利潤。
據媒體報道,某在線旅游平臺就被批評存在“大數據殺熟現象”。一位網友表示,自己在某在線旅游平臺訂機票,選好的那班每次看時都會上??;而當自己選好該機票后取消,再選那個機票時,價格立刻上漲甚至翻倍,在自己覺得“不買會更貴”而匆忙下單后,發現該航班價格又恢復到最初的低價。
人民日報的一則評論引起了網友關注,該評論表示,從福利經濟學的視角,針對不同消費能力群體差別定價并非一定是壞事。然而,同一時刻對同一產品的差別定價,尤其是將消費者蒙在鼓里隨意加價的情形,并不在其列。為了獲得灰色超額利潤,它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已經構成違背消費者知情權的價格欺詐,不為價格法所允許。
讓大數據不再殺熟,僅靠廣大人民群眾吐槽的力量是有限的,更多的還需要國家在法律上予以監管。我們認為相關部門有必要對互聯網平臺建立監管方式,定期審查個人數據使用情況。對違規違法的商家依法進行懲處。把法治力量落到細節上,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群眾權益。
國家立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是不僅僅是對人民群眾的人身及財產保護,同時也是對互聯網平臺敲響的警鐘及鞭策,當互聯網平臺不再做惡,以一顆敬畏的心來面對市場的競爭;面對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面對人民群眾的監督,我相信這些互聯網平臺的路會越走越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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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偉
來源:冷水江市融媒體中心